“安全总监(高级)” 岗位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安全总监(高级)” 岗位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更新:2021-11-10 14:10:13      点击:
安全总监:考培通过后由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和北京企业管理咨询协会颁发岗位能力培训证书,通过考培后证书在官方网站查询。高级管理人员可协助申报全国职业信用评价网“安全总监”专业人才库。 职业经理人:考评通过后由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颁发新职业技能项目证书,通过考评后证书在官方网站查询。同时甲方协助乙方申报全国职业信用评价网“职业经理人”专业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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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总监是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职责或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监督责任,不替代主要负责人、其他业务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021 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同时要求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目前大部分省市已经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出台了相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办法要求:符合下列条件或情形之一的具有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安全总监制度:

(一)从业人员总数超过3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从业人员总数超过100人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行业领域部门有特殊规定的,还应符合其规定;

(四)鼓励支持其他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生产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等因素推行安全总监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我机构将于2021年“安全总监(高级)”岗位能力提升培训研修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原则,品德端正,身体健康,工作勤恳,具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二)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熟悉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制度、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

(三)熟悉安全管理体系,掌握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和有效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问题;

(五)熟悉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能够及时应对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六)取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
(七)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备相应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资质证书;

二、培训特点

1)课程由专家及业内专家组成的权威师资讲授,结合新《安全生产法》与《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进行授课和辅导;

2)考前全程为培训班学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帮辅,助考生顺利过关;

3)采取教学与练习相结合的方式,使考生熟练掌握所学知识;

4)如本年考试未全科通过者,可参加下一年度学习,解决您的后顾之忧。

三、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2、“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重点解读;
3、企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4、安全领导力与安全文化;
5、消防安全管理与火灾预防;
6、事故事件调查与根源分析技术;
7、物联网+安全生产智能解决方案解读;
8、国际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分享;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面授班培训时间:20211217-19

培训地点:北京丰台培训基地(详情见报到通知)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将调整面授培训为线上培训,疫情结束后统一集中面授。

五、相关证书

安全总监:考培通过后由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和北京企业管理咨询协会颁发岗位能力培训证书,通过考培后证书在官方网站查询。高级管理人员可协助申报全国职业信用评价网“安全总监”专业人才库

职业经理人:考评通过后由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颁发新职业技能项目证书,通过考评后证书在官方网站查询。同时甲方协助乙方申报全国职业信用评价网“职业经理人”专业人才库。

六、面授专家

注册安全工程师领域顶级大咖、教授,副教授,安全管理博士领衔主讲。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8313522

报名邮箱:mail@zcxl.cn

报名电话:010-51654850

报名手机:13241420256

联 系 人: 曹老师

中文域名:www.注册安全工程师.cn

www.注册安全工程师推广办公室.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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