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第二期《应急医疗救护技 术(初级)》师资培训和认证考核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基层应急技术职业教育联盟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应急医疗救护技术》是应急总医院(国家应急医学研究中心)为适应应急管理新形势,旨在提高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等灾害事故现场应急医疗救护能力而精心打造的课程体系。《应急医疗救护技术(初级)》自推出以来已在重庆、甘肃、四川等省市举办多期,并受到业内专家、参训学员的广泛好评。为促进培训课程的同质化、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持续提高培训质量,应急总医院(国家应急医学研究中心)拟举办第二期《应急医疗救护技术(初级)》师资培训班,为今后培训的开展准备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师资团队。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基本条件原则上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取得国家应急医疗救护技术(初级)、应急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含)以上证书;
2. 从事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安全生产、预案编制与管理、医疗卫生行业等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
3. 取得应急管理、安全类、医疗卫生行业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4. 具有应急管理、安全类、医疗卫生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 从事高职院校应急管理或安全类专业教师岗位工作。注:1.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管理、救援技术、城市应急救援辅助决策技术、消防指挥、森林消防、消防工程技术、核生化消防、临床医学、安全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灾 害防治工程、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等。2.具有参与灾害抢险救援应急处置实践经验或具备教师资格证书的优先。3.本次培训采取自愿报名,原则上不超过80名,名单以报名审核结果为准。
二、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7月7日—8月10日18时;
(二)通过报名审核起至8月16日截止;
(三)面授培训和考核。
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燕郊高新区金谷南街4号(应急管理部干部培训学院);
学员报到:8月20日;
培训和考核:8月21 日至23日。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方式。本次培训采取面授培训的方式进行,学员需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后,方可参加考核。
(二)培训内容。培训内容重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应急医 疗救护技术》标准化、规范化培训内容及重点难点,教学方 法与技巧、培训课程设计与开发等。
(三)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为理论、实操及小讲课三种,每种考核满分为100分。每种考核均须达到80分(包含80分)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后核发应急医疗救护技术(初级) 培训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方式
(一)注册账号。
(二)资格审核。报名信息经资格审核后,学员可通过 报名老师查询报名进度。
(三)完成缴费。资格审核通过者,请在联系报名老师 完成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并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加入培训班工作群,逾期不加入者视为自行放弃培训资格。
五、收费标准
(一)报名费用(考核未通过者,报名费不予退还)。 2600元/人。
(二)培训安排。现场培训实行全程封闭管理,食宿统一安排,培训费用由学员按照3.5天结算(预计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资料费等相关费用480元/人/天),往返交通等 费用由学员自理。
六、收款账号
缴费方式可釆取银行汇款或者在线支付两种方式,收款账号见附件,在线支付方式另行索取。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8313522 固定电话:010-56299996
报名邮箱: mail@zcxl.cn 联 系 人:曹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