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点检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修订)

2019-10-29 14:19:24      点击: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设备点检员①
1.2 职业编码
6-31-01-01
1.3 职业定义
使用检测工具,按照预定方式和标准检查在线生产设备或系统等,并监控检修过程
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
级技师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噪声,粉尘。
1.6 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动作协调,具有一定的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能力。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 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相关职业②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
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 年(含)以上。
①本职业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工种:机械设备点检员、电气设备点检员、仪表设备点检员、过程控制系统点检员。
②相关职业:机修钳工、电工、仪器仪表维修工、锅炉设备检修工、汽机和水轮机检修工、发电机检修工、变电设
备检修工、工程机械维修工、油气管道维护工、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人员、设备工程技术人员等,下同。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①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
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认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
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
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认证、以
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
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
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含)
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
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 年(含)以上;或取得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 年
(含)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 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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